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简介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行主任责任制,设机构主任1名、机构副主任1名、机构办公室主任1名、机构办公室秘书1名,并设有独立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SOP)。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简称机构办)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完备,流程制度完善。机构办统筹药物临床试验的立项管理、试验用药品管理、资料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机构对药物临床试验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研究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
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组简介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目前有1个备案专业组:皮肤科。专业组人员均经过GCP培训并获得证书。制定了符合本专业特点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SOP),并配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建立防范和处理临床试验中研究参与者损害和突发事件的预案,能够保证研究参与者在受试过程中的安全。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536202
传真:0591-87536202
邮箱:fzspgcp@163.com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243号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2号楼7楼 701-7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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