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2021年度工作计划,拟征集2021--2023年空调维保、维修项目潜在供应商,并从中邀请适合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邀请招标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243号
联系方式:13255912173 张女士
(二)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服务时间 |
技术要求 |
1 |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2021--2023年空调维保、维修项目 |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空调维保、维修 |
以具体委托数量为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内容的国内供应商,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空调维修等业务,若有行业要求资质的提供资质证明;
3、供应商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4、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服务承诺;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其中第3至第7项,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及接收时间: 2021年7月5日 8:30 至2021年7月9日17:30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80号5楼总务处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审查日期:
2021年7月13日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13255912173
(七)无论供应商是否入选,本次征集的材料采购人将不予退还,供应商自愿参加,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次征集的结果将在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官方网站http://www.fzpfy.com/发布,敬请留意。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2021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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