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0年11月6日上午就南院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事宜与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代表进行价格谈判。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南院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2002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约2.3折(8万元)计取,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为准。
以上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院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83706089。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4日。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