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医技附属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于2019年12月27日开标,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于2020年4月30日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支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作。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预付款的额度:签约(工程费中标价)合同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后且收到发包人要求的相关材料后,预付款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支付。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准备情况及开工量分批支付预付款。
目前,医技附属楼项目管理人员已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施工。现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经监理单位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向我院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10474871.50元。经2020年第27次院长办公会议定,同意向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医技附属楼项目工程预付款10474871.50元,并向是卫健委请示以财政资金支付该款项。
特此公开。
以上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院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83706089。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2020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