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18年7月3日下午15:30对2018年度空调维护、维修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共五家分别为:福州酷润机电有限公司、福建洁理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福州路路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华创军威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康维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现场审查中发现:1、福州路路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名称错误且未按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密封;2、福州酷润机电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报价单格式规范填写其报价;3、福州洁理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报价单格式规范填写其报价;4、福州康维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单报价填写不完整。由于本次开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二次招标流标。
公示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人:李晓榕 电话:18950336698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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