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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加样器、恒温混匀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4  点击数:106

项目概况

微量加样器、恒温混匀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B-202510109

项目名称:微量加样器、恒温混匀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最高限价(元)

保修期(年)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微量加样器

10台

80000

67000

3

工业

2

恒温混匀器

4台

280000

260000

3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 最新公 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11 月04日 至 2025年 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方式:转账报名方式(公对公)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公对

公方式转账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备注:项目编号)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0100040362,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76262419@qq.com)并及时致电0591-87819863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无法公对公转账报名的须至现场报名: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

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26 9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26 9 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243号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591-83708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张凌璇、林瑾南 0591-87819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凌璇、林瑾南

电 话:  0591-8781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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